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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于2004年3月1日正式实施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十项强制性标准从20037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了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01);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胶黏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2001);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2001);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185872001);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2001);建筑材料发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

 

我国第一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于20043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室内空气质量从今有""可依。与去年71日实施的《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等国家强制性标准共同构成了我国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和评价体系。该标准规定的控制项目包括物理性、化学性、总挥发性、生物性和放射性五大类20个指标。

Posted @ 2007-12-4 19:00:18  阅读( 1423)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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