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十项强制性标准从2003年7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了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01);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胶黏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2001);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2001);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18587—2001);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2001);建筑材料发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
我国第一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于2004年3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室内空气质量从今有"标"可依。与去年7月1日实施的《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等国家强制性标准共同构成了我国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和评价体系。该标准规定的控制项目包括物理性、化学性、总挥发性、生物性和放射性五大类20个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