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州市建设局获悉,2008年7月至9月我市近日起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的专项检查,以加强我市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的控制工作,让市民放心使用绿色、健康的建筑。
据了解,民用建筑室内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居民的身心健康,市建设局在去年下发了《广州市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暂行规定》,规定竣工验收时未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检测的项目必须责令整改,得到合格的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报告才能通过竣工验收。此次检查内容包括:建设单位是否按要求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是否严格执行关于“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严禁投入使用”的强制性条文等,检查的范围主要是正在装饰装修的、已进入竣工验收以及部分完成备案的工程项目。

